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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苏州市教育最新通知!
本学期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来啦!
涉及四年级和八年级!
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 ↓
关于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 学业质量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健全和完善义务教育学业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助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健康的教育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立德树人,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
(二)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五育并举,强化核心素养培育,引导教好每一位学生、成就每一位教师、办好每一所学校。
(三)坚持科学有效。聚焦核心素养,优化评价指标,突出评价重点,优化评价过程,进一步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四)坚持以评促建。深化评价结果的运用,有效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确定对象内容。监测对象为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以抽样方式确定)、相关年级学科教师和班主任教师、相关学校校长。四年级监测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相关因素问卷,八年级监测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物理、生物、地理)、相关因素问卷。
(二)研制监测工具。组织专业人员研制学科测试卷、相关因素问卷等测评工具。学科测试卷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借鉴国际测评的先进做法,测评学生在有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重点关注学生的思维品质和核心素养。相关因素问卷参考国测、省测的相关指标,并重点关注苏州教育事业发展中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包括学业负担、心理健康、品德发展、人际支持等。
(三)组织测试评价。监测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在规定时段开展统一测试。测试完成后,统一组织阅卷,并汇总数据。相关因素问卷统一进行数据清理、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
(四)研制分析报告。研制形成市级、区域和校级三个层面的评价报告,分为主报告、学科报告、相关因素报告等。完善监测大数据可视化展示平台,供区、校查询相关评价结果。组织大市层面集中监测结果反馈及分学科监测结果反馈。
(五)加强诊断改进。按照“市指导区、区指导校”的原则,加强监测结果的应用分析和教学改进。市级层面通过监测结果反馈指导、区域综合分析报告研制和基于监测大数据的跟进式改革典型案例评选两项活动推动监测结果运用。建立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区县提交基于监测结果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跟进式改革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市、县级市(区)、学校和相关专业机构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统筹协调、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工作。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监测工具研制、试测、组织实施、扫描阅卷、数据处理、报告研制及市级监测结果集中反馈。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派学科教研员负责学科监测工具的研制,开展区县、学校的学科监测结果反馈和指导改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督导、招考、教研等部门和机构具体推进所在区域的评价工作。各学校负责具体实施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和跟进式改革工作。
(二)强化资源保障。加强监测经费保障,市级层面承担测评工具研制、测试平台开发、阅卷评分、报告撰写、结果反馈等费用,各县级市(区)承担区域内考务组织、区域和学校跟进式改革等费用。加强监测人员保障,选拔和配备一批专业监测测评人员,健全队伍研训制度,定期组织测评队伍的研训。
(三)强化结果运用。建立监测结果运用机制,将相关因素监测结果和整改成效作为政府教育履职评价工作等方面的考量因素,作为学校和集团考评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对积极采取改进举措和取得显著成效的学校和教师给予奖励,大力推广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确保测评工具安全,严格保护学生个人信息,严禁将监测结果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对评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相关评价数据作无效处理,并进行严肃问责。
苏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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